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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路一段”及夷陵广场地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日期:2009-04-19 02:1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4月15日, “两路一段”及夷陵广场地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此次规划设计范围为西陵一路(东山大道-沿江大道),云集路(东山大道-沿江大道),东山大道(西陵一路-云集路)以及夷陵广场周边地段,规划期限至2013年。规划中按不同的城市功能、性质,将户外广告设置分为繁华商业区、商办混合区、交通性路段和一般商住区等四类。 
    规划方案对户外广告进行了通则规定:单栋建筑商只准设置一层屋顶广告;多层建筑的屋顶广告高度不得超过建筑高度的1/5,道路同侧的底层建筑屋顶广告顶部高度一致,广告高度不得大于建筑高度的1/3;商住楼两侧窗台以上不得设置墙面广告。  
    繁华商业地段指西陵一路(东山大道至夷陵大道),东山大道,云集路(东山大道至夷陵大道),环城东路路口及云集路(解放路步行街至沿江大道)。主要由金融商业用地和商业街构成,区内的户外广告必须经过设计和严格的审查。
    商办混合地段指西陵一路(环城北路至沿江大道)及云集路(夷陵大道至解放路)。主要由行政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构成,包含少量商业和居住。区内除单位名称和适当的公益广告外,减少商业广告的数量。
    一般商住地段指本次规划“两路一段”除去以上三个区划以后的剩余路段。允许二层窗台以下的尺度较小的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严格管理二层窗台高度以上的户外商业广告,禁止二层窗台以上位置的户外广告设置夜间灯光照明,所有户外广告必须经相关部门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