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通过专家评审
日期:2008-11-12 10:4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8年11月7日,《远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评审会在远安县鸣凤宾馆顺利召开。这是继《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宜昌市规划局首次主持召开的城市总体规划专家评审。
《远安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于1984年,1987年和1997年分别进行过两次修编。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此次修编工作于2007年7月经宜昌市政府批准后启动,由湖北省规划设计院设计编制。
由宜昌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道根同志任组长的及7人专家评审组,在通过现场踏勘、审阅设计文件、听取设计单位的方案汇报后,一致认为,修编后的《远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远安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的设计文件规范完整,调查资料详实可靠,分析透彻,设计指导思想正确,城市规模适当,定性合理。规划方案结合现实,兼顾未来,切实可行。设计成果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关于总体规划内容及深度的相关要求,规划经修改完善并通过法定程序报经上级批准后即可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依据。
在原则通过评审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着眼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山水园林城市的特色定位,为进一步增强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远安城市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同时明确提出了要适当调整工业用地布局、提高规划道路等级、优化城市备用水源等修改意见。
评审会由宜昌市规划局副局长夏文翰同志主持,远安县委书记刘学甫、县四大家有关领导和县建设局等县直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